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切实把群众呼声反映好、信访事项处理好、合法权益维护好,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公安机关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部党委要带头学习贯彻,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和顶层设计,推动修订完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要将《条例》其列入警衔晋升、新任市县公安局长和新警培训等培训课程,纳入全警实战大练兵培训范围。要组织编写公安信访工作教材,将公安信访工作纳入公安院校必修课程。要组织各级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统筹推进民警教育培训和群众普法宣传,着力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推进公安信访积案攻坚化解,发扬钉钉子精神,压实属地责任,强化源头治理,确保有效化解。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各地公安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业绩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化解矛盾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要加强公安信访部门建设,建好公安部网上信访大厅,改善信访接待条件。要加强公安信访队伍建设,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公安信访专门力量,完善年轻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等机制,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公安部机关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驻部纪检监察组、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