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各涉林乡镇街道根据所辖林地面积、林相分布和功能定位等因素,分类建立A、B、C三类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承担本乡镇森林消防任务和对相邻地区增援任务。区县统筹各方面人力、资金、装备等资源,建立6支区县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安吉县作为全市唯一高森林火险区,建立1支县级专业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承担本区县森林消防任务和跨区县增援任务。依托武警湖州支队组建1支市级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机动大队。
意见要求,除市级机动大队为100人规模外,其他队伍规模25—30人不等,乡镇队伍年龄60周岁以下,其他队伍年龄50周岁以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标准每人不低于150万元,专业队伍、综合队伍和乡镇队伍分别能在10、20、30分钟内完成集结,且出勤率分别不低于90%、85%和80%。
意见还提出了系列保障措施,由区县财政统筹保障经费,加强装备配备和营房建设,建立健全考核奖罚机制,强化训练,严格管理,强调把队伍训练和能力提升作为重点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