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创新检察监督方式,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落实和提升公安执法办案质效,1月13日,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建平县公安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启用。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由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建平县公安局法制部门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共同牵头设立,日常工作由检察院指派检察人员与公安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职能作用。
检察院与公安局共同签署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原则、主要职责、工作内容以及人员配置、请示汇报、保密工作等内容。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挂牌成立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协作配合与侦查监督工作,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契机,将其打造成规范履行法律监督工作与公安执法工作相配合的前沿哨所,提升检察监督与公安执法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