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六大体系”助推执法规范化提档升级

   2017-08-23 山东省公安厅警安装备网1167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7月21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7月21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指导和关心支持下,牢牢把握建设法治公安总目标,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通过三年的努力,在全省公安机关努力构建完善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切实的执法培训体系、便利的执法服务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完成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打造齐鲁“规范警务”品牌。
着力推进执法制度体系建设
将规范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每一道程序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要明确执法工作中的规矩、标准和界限,清楚告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对此,实施意见中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刑事执法标准,完善刑事证据视图导引机制,将规范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每一道程序,为基层民警提供更多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引。加快推进禁毒、治安、交通等领域公安立法建设,建立完善立法工作法制协调机制、社会化参与机制,提升公安立法质量。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备案审查要求,保障公安机关决策和执法制度的合法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有效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处罚合法合理,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明确现场执法操作标准,规范接处警、现场盘查等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组织编制现场执法系列操作规程,为民警执法提供完备、明确、操作性强的行为指南。健全刑事执法标准,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出台盗抢、伤害等常见多发案件及电信网络诈骗、金融犯罪等新型复杂案件的证据收集、固定工作指引,提升刑事打击效能。同时,全面完善刑事证据视图导引机制,推行证据视图,着力形成以犯罪构成为框架、以证据证明事项为内容的证据体系,提升民警发现、收集、固定、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的能力。
着力推进执法办案体系建设
加强要素管控,实现对涉案人员、案件进程、涉案物品的集约化、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管理
“人、案、物”是执法办案工作的基本要素,实施意见从管住这三大基本要素入手,指出要通过强化办案场所建设、完善涉案财物监管等,实现对涉案人员、案件进程、涉案物品的集约化、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加强专业侦查手段建设,落实“一长四必”制度,推行“专职技术员现场统勘”“分级分类现场勘查”“侦技一体化”等现场必勘模式,提高法医检验规范化水平和鉴定公信力;强化监管及办案场所建设,推行执法场所安全等级化管理,实现办案场所由功能化向智能化升级;强化涉案财物监管,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刑事案件涉案物品随案移交制度,探索建立“仓储式”涉案财物管理模式,推动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强化涉案卷宗管理,对已办结的案卷及其电子证据、音视频证据资料统一存放、统一管理,实现涉案卷宗数字化;强化执法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及跟踪追究过错的要求,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着力推进执法管理体系建设
深度挖掘执法大数据应用,有力提升执法管理的系统性、针对性、科学性
没有执法信息化,就没有管理系统化、体系化。实施意见将执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提到重要位置,拓展信息化在预测预警、个性培训、科学考评等方面的作用,有力提升执法管理的系统性、针对性、科学性。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接报案、受立案信息平台,实现有警必接、接案必登、即受即审。全面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受立案运行与监督流程、执法办案与110接处警数据、案管中心与内部办案部门及外部单位的有机衔接;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深化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执法过程法律审核和案件归口移送,严把案件质量关口;优化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建设受立案监督管理、执法公开查询等配套系统模块,推进执法大数据应用,实现案件信息和主要证据材料网上记载、案件审核审批网上进行、案件卷宗和执法档案网上生成、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执法情况网上统计;认真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面推广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公安、食品药品、环保、城市管理、农业、工商、质监、卫生计生、烟草等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权责明确、运转规范的执法衔接机制;完善执法绩效考核体系,探索执法办案积分管理、每案必评、动态考评等日常性考评机制,将网上考评、日常考评作为评价执法质量的主要依据,充分借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公安机关和民警执法质效一体化评价,切实发挥激励作用。
着力推进执法培训体系建设
从严治警、提升能力,在素质强警中建设过硬执法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执法活动最终还是要靠民警执行,如果没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队伍,再好的制度规范也难以准确实施。实施意见着眼于全面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以规范执法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思维养成,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将其纳入公安机关综合类培训必修课目,引导广大民警坚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观念,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实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集中参加专题法律学习,强化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的考核;科学设置教育训练内容,统筹安排分层级、分警种、分专业的执法培训,不断提升训练内容与执法实战的融合水平;加强执法能力培训,派出所和治安、刑侦、经侦、交管、禁毒、反恐等警种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规范使用办案区、信息化应用以及依法使用武器警械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安法治人才库建设,对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纳入公安法治人才库,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职;深入开展执法“三巡”活动,按照省每年1次、市及县每半年1次要求,建立完善公安执法质量巡查、法制员巡讲、典型案例巡展常态化工作模式。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和教育,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素质,杜绝违规参与执法活动。
着力推进执法服务体系建设
树立阳光下执法的意识,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公安机关的性质所决定的,是公安执法规范化的核心要义,在政策制定、案件指导、执法实践中,要真正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民警阳光下执法的意识,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执法公开,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全公安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强化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媒体资源,营造良好舆论导向;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规范户政、治安、消防、出入境、交通等服务窗口民警的言语和行为,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新型“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各级联动、全网贯通,实现相关审批数据、结果同步推送和业务协同办理、省内异地办理。
着力推进执法保障体系建设
在强化保障中让民警敢执法、会执法、勇执法,切实解决后顾之忧
基层民警承担了绝大部分的执法办案任务,为让一线民警执法有底气、有后盾、有保障,实施意见以服务保障基层执法办案为落脚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执法环境,保障执法权益,不让一线民警流汗流血再流泪,切实解决后顾之忧。
加大执法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公安法治教育培训、办案和羁押场所规范化建设、执法信息化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强化执法装备保障,配齐配全执法装备,确保各项装备保持良好性能,保障执法实战需要;保障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科学界定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职能定位,不得指派公安民警参与法定职责之外的非警务活动;配齐配强一线执法力量,实行专业力量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机制;深入实施法制员“细胞工程”,充实做强法制员队伍,形成纵向到基层所队、横向到警种部门的网格化布局;健全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工作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建立民警执法权益受到侵害警情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和统一归口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以法制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法律顾问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公安法治理论建设,重视发挥法律顾问、齐鲁公安英才法律人才、优秀法制员等专业优势,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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