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云南省大理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启动仪式举行。
大理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尧贵,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罗东,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宝荣贵,州公安局副局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芮灿杰,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盛天及民警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张尧贵宣布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启动
张尧贵、罗东为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揭牌
罗东致辞
在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大理州、市公安局走在了前列,大理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成对云南省执法办案场所的建设有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大理州、市公安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执法办案场所“四个一律”开展工作。
芮灿杰致辞
大理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正式启动运行,是全州、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一件喜事、大事,标志着全州、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部署,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法治公安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州、市公安机关的全体民警要弘扬法治精神、发扬首创精神、倡扬实干精神,扎实推动更高水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启动仪式上,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自磊作表态发言。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参观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大理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2019年以来,大理州、市公安局党委立足全州、全市公安工作实际,广泛调研、实地踏勘,从既节约成本、又集约资源的角度统筹考虑,选址大理市看守所合建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先后投入资金1600余万元,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强力推进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于今年4月全面完工。
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主体为2层,建筑面积1972㎡,实现执法办案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三中心”一体化,是目前全省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最大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目前,市公安局投入警力37人,围绕警、案、人、物、卷、场所等要素,设置受立案管理、案件审核、执法巡查、案卷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办案中心管理等专门管理岗位,落实受立案改革、刑事案件“两统一”、执法监督巡查、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办案中心管理等职责,全面探索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