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公安局举行警用车辆配发仪式

   2020-12-09 化隆公安6340
核心提示:12月8日上午,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公安局举行警务用车配发仪式,将采购的14辆新警车全部配发到基层一线所队。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12月8日上午,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公安局举行警务用车配发仪式,将采购的14辆新警车全部配发到基层一线所队。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静,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永宏、纪委书记王维才、副局长范小军、副局长胡默辉,警务保障室主任赵邦炜及各配车部门领导民警参加了配发仪式,配发仪式由警务保障室主任赵邦炜主持。

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公安局举行警用车辆配发仪式(组图)

配发仪式上,警务保障室主任赵邦炜宣读了警车配发方案;局领导依次为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群科派出所、巴燕派出所等10个基层所队配发了统一采购的14辆警用车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小军作了讲话。

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公安局举行警用车辆配发仪式(组图)

范小军副局长提出,本届局党委班子组建以来,在巴才让快副县长的带领下,着眼于化隆公安现状,按照夯实基层实战单位的思路,提出了“一点两片三次四全面”的警力分配模式,同时也积极协调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根据我县地理特点,通过多方比对和询价购置了新的警车并全部配发到基层所队和实战打击口。希望全局各单位及民警辅警要以此次警用车辆配发为契机,切实把警车用在处置警情中,用在扫黑除恶、打击犯罪中,用在值班备勤、执行工作任务中,用在服务群众、密切警民关系中。同时要加强警用车辆精细化管理,使其成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利器。后纪检督察代表局党委就车辆管理使用进行提醒谈话,向各单位及全体民辅警提出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转借警用车辆;要爱惜警用车辆,定期保养维修;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四点要求。

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公安局举行警用车辆配发仪式(组图)

此次新警车投入使用,解决了我局警用车辆不足,交通工具老化等问题,将进一步提升基层单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执法执勤效能,为基层单位遂行各项任务增添了新的动力,也为基层一线单位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提供力强有力的支持,对改善基层装备,增强队伍战斗力,推进化隆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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