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甘肃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寇明春、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兰、省应急厅总工程师洪涛一行专程到省消防救援总队,实地调研《甘肃省消防条例》修订相关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吴振坤及总队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总队政委蔡建波主持。
会上,与会领导观看了总队 “智慧消防”建设情况演示,了解了全省消防工作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听取了总队关于《条例》修订、简政放权、便民利企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方面的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条例》自2010年7月施行以来,对全省开展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消防法》的修正,《条例》亟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做出相应修订。
会议强调,此次《条例》修订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救援机构改革实际作出的具体举措,《条例》修订要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站在全省的角度规范消防工作,立足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细化和补充。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安排,积极配合应急厅和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明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深入推进《条例》修订工作,为人民安居乐业和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就进一步抓好《甘肃省消防条例》立法修订工作,寇明春强调,一要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要切实将修订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消防法》相关要求,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红线意识,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实现管行业必须管消防、管业务必须管消防、管生产必须管消防的目标。二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社会形势,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科技手段,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研判与预警监管,切实将风险源头摸排好、管控好,下大功夫将隐患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三要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认清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将宣传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条例》修订中,进一步明确宣传措施、规范培训内容,同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学习消防的良好氛围。四要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条例》修订要突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身份认同、工资待遇等方面内容,将广大指战员最关心的、最盼望的内容在《条例》修订中予以明确,切实体现党对这支队伍的关心支持。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坚持一手抓改革转制工作,一手抓消防现实斗争,统筹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有效维护了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各项工作呈现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方面,省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按照“年初有部署、中期有督办、年底有考核”要求,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全省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省政府先后出台6部地方法规和《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各项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在加强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方面,结合全省消防安全主要风险隐患,扎实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累计将6426家重点单位打造成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标杆,80%以上的高层建筑依托专业机构开展设施维保、并接入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4.7万名基层网格员常态化开展排查检查,城乡消防治理效能有效提升。在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面,持续推进消防“放管服”改革,研发上线消防政务服务平台,制定出台八项便民措施,在市县两级政务大厅逐一设立并打造消防服务星级窗口,有效提升消防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将抽查结果纳入诚信管理内容,实施信用信息联合惩戒,实现“利剑高悬”和“无事不扰”。在提高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方面,持续发展壮大消防救援力量,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220名,组建216人的应急救援机动支队,建成各类灭火救援专业队39支,大力推进25个森林火险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地震、石油化工等跨区域综合实战演练,制定完善数字化预案1.9万份,编制典型灾害三维数字化预案48类。在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方面,2018年以来新建消防站45个,购置各类消防车辆176辆、装备器材9万余件(套)。积极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建成省级消防大数据运维中心和涵盖“一中心、七平台”的“智慧消防”系统,初步实现了风险预警智能化、火灾防控精准化、指挥决策扁平化、队伍管理数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