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46项措施深化消防执法改革

   2020-06-19 深圳特区报3440
核心提示:6月18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

6月18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在消防安全检查这项行政许可方面,广东省已经率先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个自贸试验区推出了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的改革,这些地方的公众聚集场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以后,就可以投入使用和营业,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2019年12月27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正式挂牌成立。《若干措施》从深化简政放权、构建新型监管、优化便民利企、加强执法建设等四个领域着手,提出了15个方面46项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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