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7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驻晋安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晋安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郑南,晋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喆,福州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游素华等领导共同为派驻检察室揭牌,公检两家二十余名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仪式后,参会人员共同参观了晋安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检察室。
福州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游素华
游素华主任对派驻检察室工作开展进行具体指导。
随后,双方召开座谈会,就派驻工作纷纷发表意见。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喆
晋安区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是监督更是支持,将以设立派驻检察室为契机,前移监督关口,以监督类案问题、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为主,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做到“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派驻检察室通过指派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轮班驻点,加强公检执法协作配合,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更加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在实践中促进派驻检察干警和公安民警业务能力共同提高,推动构建新型检警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晋安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郑南
晋安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的成立,标志着公检两家在构建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派驻检察室对引导侦查取证、提升案件质量、规范执法行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公安机关下一步将全面更新办案理念,全力支持配合,推动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共享互通、执法监督检查、监督信息反馈及涉密防范等工作机制,更加精准提高案件质效,凝聚公检打击犯罪合力。
派驻模式
创新性实行“定时定部轮派”的派驻监督模式,分别由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以及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和综合业务部联合为一部门单元组成三个派驻小组,每个派驻小组由1个办案组组成,配备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派驻小组轮流定时驻点开展办公。
该派驻模式不仅可以实现派驻常态化、监督类型全覆盖,同时也兼顾了检察机关人员紧张的情况,并为公检两家案件会商提供便捷性。
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