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一:请问单警装备 强光手电依据的技术标准和代号编写方法是什么?
答:单警装备 强光手电执行的技术标准是GA 883-2018 《公安单警装备 强光手电》。根据该标准,强光手电的产品代号由产品名词代号和承制单位代号组成。其中,基础型强光手电的产品名词代号用S1表示,战术型用S2表示;承制单位用两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如S1 AB表示承制单位代号为AB的企业生产的基础型强光手电。
问答二:请问单警装备 强光手电送检时应准备哪些材料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强光手电送检时应准备铝合金6061-T6、不锈钢Y1Cr18Ni9和18650锂离子电池的合格检测报告。
铝合金6061-T6符合GB/T 6892-2015要求。铝合金6061-T6合格检测报告中至少应有符合GB/T 6892-2015中“3.2化学成分”、“3.4力学性能”项目。
不锈钢Y1Cr18Ni9应符合GB/T 20878-2007要求。不锈钢Y1Cr18Ni9合格检测报告中应符合GB/T 20878-2007全项。
18650锂离子电池符合GB 31241-2014要求。18650锂离子电池合格检测报告中至少应有符合“4.7.5试验项目、表2和表3”项目。
问答三:请问单警装备 强光手电送检样品数量为多少?
答:
型式检验:每种型号样品数量为5套。
交收检验:组批数量281支~1200支,每种型号样品数量为39套;组批数量1201支~35000支,每种型号样品数量为5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