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全省应急预案体系,近日,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组织有关部门对省级44部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首批完成修订的《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等6部预案已经正式印发实施。
据了解,此次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职能调整和新时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变化情况,重点对预案的组织体系、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和应急保障等内容进行修订。各省直部门结合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实际,充分考虑现有管理机制、风险状况和应急能力,全面调查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预案修订中,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还组织专家对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全面评估、会审,综合专家和有关单位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成后印发。
下一步,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将继续适应形势任务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其他省政府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以便指导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