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一:请问单警装备 金属手铐依据的技术标准和代号编写方法是什么?
答:单警装备 金属手铐执行的技术标准是GA 1512-2018《公安单警装备 金属手铐》;根据该标准,金属手铐的编号由产品名称代号、承制单位代号和产品序号组成。其中产品名称代号用“K1”表示,承制单位代号用两位大写的英文字母表示,并在公安部业务主管部门备案;产品序号用唯一的六位数字表示,当六位数字不能满足时,从首位开始使用英文字母。如:K1 AB 000001表示产品名称代号用为K1,承制单位代号为AB,产品序号为第000001号的公安单警装备金属手铐。
问答二:请问单警装备 金属手铐送检时应准备哪些材料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内容应包含哪些?
答:金属手铐送检时应准备铝合金 6061-T6和不锈钢2Cr13的检测报告。
铝合金6061-T6应符合GB/T 6892-2015要求。铝合金6061-T6合格检验检测报告中至少应有符合GB/T 6892-2015中“3.2化学成分”、“3.4力学性能”项目。
不锈钢2Cr13应符合GB/T 1220-2007要求。不锈钢2Cr13合格检验检测报告中至少应有符合GB/T 1220-2007中“7.1化学成分”、“7.4力学性能”项目。
问答三:请问单警装备 金属手铐送检样品数量为多少?
答:型式检验:每种型号样品数量为8副。交收检验:每种型号样品数量为39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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