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江西省司法厅于近日正式印发《全省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用3年时间,于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省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100%建成。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智慧社区矫正中心
《方案》要求,此次全省范围内的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活动为期三年,按照逐年推进、逐年总结、逐年完善的要求,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初评申报和核查评定四个阶段进行,各设区市按照2020年不低于20%、2021年和2022年每年不低于40%的比例推进,最终实现全省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成率100%的目标。
全省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谋划的原则,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智慧社区矫正中心的功能区划和设置,突出作用发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租赁、翻修等方式推进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既充分满足现实需要,又具前瞻性、预见性,预留充足发展空间。同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建设的同时,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实现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有机整合;坚持统一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对智慧矫正建设进行总体规划部署,按照“一张蓝图画到底”的思想,结合经济情况、工作情况、推进情况等,分布落实、分步建设,确保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取得实效。
依托四大信息技术重点推进八大项目
在场所建设上,《方案》要求,按照不同功能区相对独立、同一功能区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置综合办公区、执法监管区、教育帮扶区等三个功能区,具备办公、会议、监控指挥、检察监督、警务联络、档案管理等14项功能。在设施设备上,《方案》不仅统一了社区矫正中心的名称,还就外观样式、内部装饰、文化营造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智慧建设项目上,《方案》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将依托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物联网等四大信息技术,重点推进八大项目工程,即: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远程视频督察系统、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平台、移动执法系统、自助报到系统、“雪亮工程”、电子定位装置、创新应用建设。
《方案》对队伍保障方面提出了明确标准,要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0人以下(含本数)的,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0人以上(不含本数)的,每增加100人,至少应增加1名工作人员。在经费保障方面,《方案》提出,建立社区矫正教育经费和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相结合的双重经费保障机制。
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平台管理
《方案》还要求,智慧社区矫正中心要重点围绕执法管理、人员监管、教育帮扶、应急指挥等方面建立细化运行标准。
执法管理方面,《方案》要求将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将信息技术贯穿社区矫正执法全过程,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执法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人员监管方面,要求构建社区矫正立体监管网络,实现远程视频巡查常态化、重点人员抽查便捷化、重点时段管控措施多样化。教育帮扶方面,要求通过信息技术,依托教育帮扶资源,依法开展学习教育、社区服务和心理健康等教育矫正活动,实现教育矫正的个性化、精准化、定制化。
在应急指挥方面,《方案》要求构建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社区矫正应急指挥系统,实现重大突发事件上报及时准确、应急响应迅速有序、应急处置果断有力,应急指挥畅通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