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意见》促进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衔接

   2020-04-11 检察日报2750
核心提示:4月9日,广东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下称《意

4月9日,广东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这是全国首份省级层面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的制度性文件。

《意见》主要包括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行政审判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规范检察建议的办理机制、建立日常协作机制等内容。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相互通报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相互抄送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加强行政审判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机关对法院的执行裁定或执行活动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要通报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检察建议的办理机制,检察机关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过程中,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或者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规范性文件违法等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予以纠正,同时抄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出台,通过建立司法和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办案协作机制,有效解决了以往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衔接不畅甚至相互脱节的问题,减少了监督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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