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11月7日18时开展全市重型柴油货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
此次集中统一行动中淄博市共出动警力332人次。
两小时内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48起。
为有效遏制重型柴油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治理道路扬尘污染,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生态环境,山东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11月7日18时开展全市重型柴油货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两小时内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48起。
11月7日18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原山大道与新村西路交叉路口,淄博市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九中队的民警们已经在此进行了30分钟的检查。记者赶到时一辆外地牌照的私家车在路口被执勤民警拦下,经了解,该私家车车主未携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一会儿通过身份证信息查询,若该车主的确是因为忘带两证,会给予扣一分,罚款50元的处罚,若属于无证驾驶,或者该车辆没有行驶证,那么按规定不仅车辆会被扣留,驾驶员也可能接受更严重的处罚。”九中队中队长王立敏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本次统一行动主要针对建筑用料和废料运输车、渣土砂石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等散装物料运输车以及大型罐车、半挂货车等重型柴油货车的超载、改型、闯禁区、遗撒飘散、逾期未检验以及报废车、注销车上路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
此次集中统一行动中淄博市共出动警力332人次,警车90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48起,暂扣违法车辆66台,其中,超载66起、闯禁区17起、改型37起、遗撒飘散229起、报废车上路行驶1起、其他违法行为23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