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全面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安全生产执法模式

   2019-11-09 青海新闻网1660
核心提示:今年,青海省应急管理厅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执法局专项执法行动执法指导工作流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今年,青海省应急管理厅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执法局专项执法行动执法指导工作流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主动创新安全执法方式,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执法+普法”安全生产执法模式,实现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执法闭环与隐患整改相统一,达到安全生产执法的透明、规范、公平、公正。

执法工作流程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前召开启动会。在会上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亮明证件,确认参会人员已到会;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说明来意,告知检查事项及权利;进入现场检查阶段。企业管理人员介绍如何对具体检查事项开展自查工作;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现场检查方案所列事项逐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召开检查情况总结会。在确认参会人员齐全后开会,由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讲解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行为,就整改措施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被检查对象对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等的陈述申辩;被检查对象应对现场的群过程记录文件信息等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由行政人员与被检查对象现场负责人在相应文件信息中签字。“执法+专家”在执法过程中聘请有关安全专家参与执法,借力专家助推执法,解决执法人员专业方面的短板,拓展了执法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了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和全面性,“执法+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讲解如何消除工作场所危害和违法行为,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援助,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员工的良性互动,提高员工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提高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据了解,安全生产执法模式得到了被检查企业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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