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促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重视、支持和保障执行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对执行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完成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
中央依法治国办负责人介绍,《意见》分为五个部分,就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了20项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资源,深入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纳入工作督促检查范围,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要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健全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把执行联动各项工作纳入各联动部门职责范围,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加强考核。人民法院要承担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整体合力。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作为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日常联络机构,切实负起责任。对确定的各项任务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表、路线图,确保2019年年底前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监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行机构建设,强化人、财、物保障。下一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查问责,确保《意见》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得到不折不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