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湖州南浔人朱某金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还手抓、脚踹,嘴咬地攻击民警;7月28日,瑞安女子何某在被要求去派出所接受调查时,突然失控,推搡民警并撕扯民警警服;7月24日晚,海宁海洲派出所民警依法处理海洲街道菲比酒吧门口有人闹事警情,在带离相关人员去派出所时,胡某、申某等人采用拉扯、阻挡、拍打警车玻璃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辱骂诽谤、冲卡冲撞、暴力袭警……执法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如何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如何为遭受侵害的民警、辅警撑腰鼓劲?21日,浙江省公安厅召开通报会,发布了《浙江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
近年来,全国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时有发生,我省相关数据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仅2018年就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3300余件,被侵权民警4100余人,8名民警因公牺牲,5名辅警因公殉职,140余名民警、辅警因公负伤。
今年2月1日,公安部颁布施行《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这是全国第一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也是我国第一部行政机关维护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为做好衔接配套,浙江省公安厅在大量调研座谈、反复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版的规范性文件,即《浙江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总共5章36条,内容紧密结合当前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际,突出可操作性。比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规定各级公安机关维权委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压实相关警种维权工作主体责任;同时健全相关机制,建立联动处置、协调会商、法律保障、慰问正名、“绿色通道”、风险评估等6项工作机制,形成维权工作闭环。
如果有袭警辱警行为怎么办?依法严惩!《办法》细化、明确了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违法犯罪行为的定性及处理。
更人性化的是,《办法》不但保护警察本人,还保护其近亲属。浙江从实际出发,在公安部《工作规定》明确的民警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外,增加了祖辈(爷爷奶奶)和孙辈(孙子孙女)等)为保护对象,还将参与执法执勤的职工和支援我省工作的外省民警、学员警等一并纳入我省维权工作对象范围。
通报会上,浙江省公安厅副督察长、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刘永明表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需要全警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浙江公安将以《办法》施行为契机,不断完善执法标准、执法细则和实战指引,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同时,对于袭警辱警、妨碍公务、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浙江公安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