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规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同时按规定免征车辆购置税、免收车辆通行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通知”明确,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依法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可以使用报警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规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同时,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按规定免征车辆购置税、免收车辆通行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部队号牌改挂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