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强化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交警的路面动态管控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巡逻灵活性,提升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纠的能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畅通。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机关办公楼前广场举行警用二轮摩托车配发仪式,为市区两个大队各配发了15辆警用摩托车。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韩光辉,交警支队党委委员、警务保障大队大队长张明星,交警秩序大队负责人张伟、副大队长刘坤,交警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刘永杰、副大队长苏伟,二大队大队长郭刚、副大队长尚迎新和相关人员及30名骑警参加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上,张伟宣读对摩托车管理和骑警人员的有关规定。韩光辉指出,这次给市区两个大队配发警用摩托车,是进一步加强公安装备建设要求的具体体现,有效缓解市区警用摩托车不足的现状,新警用摩托车列装到位,将对强化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提升交通管理巡逻工作成效,大大提高街面的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树立交警形象,促进商丘社会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韩光辉要求,一是各大队要以此次发放警用摩托车为契机,最大化地发挥出摩托车的轻便、灵活、快捷的特性,科学调整警务,强化巡逻防控,着力构建网络化巡逻管控体系。二是在巡逻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三是要规范着装、文明用语,树立交警良好形象。四是要牢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职责使命,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流动巡逻制度,加大流动巡逻频率和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五是要加强摩托车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
发放仪式上,两位大队大队长承诺,一定不辜负支队领导的期望,一定会合理利用警用摩托车,最大化的发挥出警务车辆的作用,科学调整勤务模式,强化交通巡逻防控,着力构建网格化巡逻管控体系,认真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此次30辆警用摩托车的发放,充分体现了交警支队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的态度和决心,标志着交通管理建设工作又迈向了新的台阶,为进一步提高商丘公安交管工作水平提供了物质保障。
发放仪式结束后,交警支队长张政勇检查了为骑警专门配发的头盔、执勤服、反光衣、手套等装备。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