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免收消防执勤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河南省将对消防执勤车辆免收通行费。
为方便审核期内新购消防车辆投入执勤及灭火救援任务,《通知》明确,自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核发的《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通行证》的车辆且在执行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任务,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免收消防执勤车辆通行费。非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不享受免费通行的权利。通行证编号范围为豫消-11001——豫消-11450。车辆外观与通行证图片样式一致。
《通知》指出,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管理,逾期作废,每年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对全年需使用的通行证核发一次。
此外,消防救援车辆通过收费站时,要减速慢行,主动接受检查;各高速公路收费站要为消防救援车辆做好优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消防救援车辆快速安全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