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杀人案件,这起案件的审理与以往的庭审有所不同,法庭上没有了纸质的卷宗,取而代之的是电子显示屏。这是全国法院首次运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辅助庭审。辅助系统正式启用远不止多了几个电子显示屏那么简单。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庭审现场控辩双方、法官以及被告人的发言都能实时被转化为文字记录,同时所有庭审中提到的案卷内容,都会及时在系统中显示位置并清晰地实时标注,展示在电子屏幕上。旁听席也能及时获知所涉及的证据笔录等内容。据记者了解,这套“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主要是充分运用图文识别(OCR)、自然语言理解(NLP)、智能语音识别、司法实体识别、实体关系分析、司法要素自动提取等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制定统一适用的证据标准指引、证据规则指引,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嵌入公检法司机关刑事办案系统中,为办案人员收集固定证据提供指引,并对证据进行校验、把关、提示、监督,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确保刑事办案过程全程可视、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减少司法任意性,防范冤假错案产生。
目前,该系统设有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不同的操作界面,设计有26项功能,88项子功能,从刑事案件办理开始,就为办案人员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的标准化、数据化指引,减少了司法任意性,解决了公检法三机关证据标准适用不统一、办案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系统还具有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电子卷宗移送(一键传输)、要素式讯问指引、类案推送、量刑参考等多项功能,通过这些功能的综合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成为办案人员离不开的智能助手(AI助理)。
该辅助系统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崔亚东向记者表示,将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到刑事办案中去,既是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重大改革,又是一项重大科技创新,国内外均无先例。
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起,该辅助系统已在安徽合肥、芜湖,山西太原、云南昆明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逐步开展试点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