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保障民警执勤执法现场安全,有效提高民警执勤执法的质量和效率,12月12日晚,陕西省渭南市高新交警大队开展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培训会。会议由副大队长刘全红主持,大队全体民警参加此次会议。
在培训中,副大队长刘全红重点讲解了执法记录仪的具体使用方法、管理规定、操作程序,及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技巧、维护常识,正确的拍摄位置、拍摄的重点要素、数据下载时限等专业知识。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对在执法活动中如何利用执法记录仪准确的采集音频、视频信息等与民警进行了交流。
最后,副大队长刘全红对全体民警提出要求。一是按照“谁佩戴、谁负责”的原则,民警要熟练掌握执法记录仪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二是抓责任落实,民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在执勤时必须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全程摄录,确保摄录过程的完整性。三是执法记录仪只能记录与执勤执法等警务活动相关的音视频资料,不得任意取舍或者事后补录。四是严格执法记录仪录像资料的上报,民警下班时必须将执法记录仪接入数据采集站,切实做到及时录入、妥善处理、固定保存。五是加强监督考核。法制督察中队要将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作为今后工作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不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问题,责令整改,并按大队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