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丰顺法院首次运用“巡回办案车”下乡为你审案子

   2017-08-14 梅州网佚名4490
核心提示:村民在巡回办案车上起诉离婚,法官为其解答、立案。 本报讯 (记者严海苑 通讯员谢碧娟 李潮阳)近日,广东梅州丰顺法院首次运用
 

村民在巡回办案车上起诉离婚,法官为其解答、立案。

    本报讯 (记者严海苑 通讯员谢碧娟 李潮阳)近日,广东梅州丰顺法院首次运用“巡回办案车”到丰良镇和公式隍镇,深入乡村,利用“车载法庭”就地立案、调解案件,让审判工作更接地气、更近民意,进一步提高了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

    据了解,此次运用“巡回办案车”主要办理了两个案件,一是在车上接收了丰良镇丰京村村民洪某英对其丈夫何某华的离婚起诉状,并当场予以立案;二是对于公式隍镇新兴路村民叶某芳死亡后,其5个子女对叶某芳在农业银行丰顺公式隍支行的1000元港币法定继承案进行调解,由于叶某芳的5个子女已经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当天由叶某芳的二女儿林某君作为代表领取了调解书。

    “巡回办案车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配备的数字化‘移动审判法庭’,车辆虽小,但功能俱全。”丰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车搭载有定制的审判台、原被告席、音响、网络通讯、监控等设备,具备立案、庭审、调解、送达、宣传、咨询等功能。这种多功能车辆改变了原有“顶烈日、背国徽、拉横幅、借桌椅、扯嗓喊、凭手记”的巡回审判模式,能够深入到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的偏远地区,把法庭开到村民的田间地头、门前院落,以案释法,方便山村群众进行合理的诉求,让群众见证法官办案,切身感受公平正义的实现过程。今后,丰顺法院将以“巡回办案车”为新的起点,不定期对偏远地区群众开展庭审、送达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和司法为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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