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韶关市委市政府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坚持将消防工作作为充分履行党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统盘谋划,高站位全力推动消防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政府主导 消防纳入发展大局
记者从韶关市消防部门获悉,韶关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科学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及消防事业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审议批准3年投入5.48亿全面加强市本级消防基础建设,推动10个县(市、区)同步实施消防基础工作补短板计划;健全长效化保障体系,将《韶关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定》和《韶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纳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将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列入韶关市创文短板工程,累计投入1200余万元建设微型消防站831个,并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落实建设10个联防区域;韶关市政府先后组织4次研讨会,拨付专项经费188万元,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全市10个县(市、区)、800多家社会单位调研走访,初步编制《韶关市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部门合力 立体排查全面整改
韶关市消安委成员单位列管的31个行业系统对照各自责任范围、年度目标推进和监管职责梳理明晰部门行业消防安全责任清单,明确消防检查工作任务,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公安、综治办、安监、工商等基层力量进行立体排查,突出抓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大型仓储、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住建部门全线铺开在建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福利机构与救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行动,改造、完善全市福利院和敬老院消防设施;文广部门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教育部门以校舍的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给水、周边安全等作为排查重点,共排查学校249所,向各场所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5000余份。韶关全市消防机构共摸排单位8578家,发现并整改隐患6921处,协同工商、质监、治安等开展多部门、多警种联合检查81次,临时查封单位72家,三停单位66家,罚款200余万元,拘留33人。
驿站创建 宣传防消功能合一
消防先例。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微型消防驿站建设经费120万元,在城市主干道、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城市广场公园附近等建设60个微型消防驿站,纳入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由财政部门保障经费及时到位,城建及规划部门确保消防安全驿站的办公用房或用地,公安机关实施监督管理,消防部门做好建设和管理工作。消防部门认真调研,科学选定市区消防驿站站点,并积极联系设计单位,提出高规格、高质量、高品位设计要求,建立集消防宣传、器材设置、防火巡查功能合一的消防志愿服务驿站。目前,韶关市首家户外消防驿站“落户”武江区御才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