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驾车冲撞执法车逃跑
今年33岁的姚某自17岁初中毕业后,一直以打工为生。2017年12月28日晚,他通过滴滴司机APP接单拉活,在慈云寺苏宁生活广场接上乘客,将其送往常营地铁站。
在将车开到常营地铁站十字路口时,遇到交警执法检查车辆,被要求下车接受检查。姚某自知驾驶的是克隆车,便倒车逃跑了。
在将乘客送下车后,姚某行驶到杨闸环岛等红绿灯时,被交警拦截,并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此时,姚某没有下车,选择继续逃跑。姚某说,“当时执法车横在我车前面,我走不了,便撞了执法车的保险杠,把车撞开后跑出去了。”
据姚某在法庭上交代,他在开车出了一个村子后,感觉车胎没气无法继续行驶,便将车停在小树丛旁继续逃跑。
姚某表示,其驾驶的车辆是花5000元租来的,“11月底工地没有活了,我就经朋友联系开出租车,寻思挣点钱好回家过年。车租了十来天我就知道是克隆车了,车牌网上查不到,联系出租人退车电话便打不通了。”
至于为何知道是克隆车后依然继续开,姚某表示押金退不回来了,人也找不到,便想赚钱挽回损失。
庭审:因妨害公务罪受审
公诉机关起诉称,姚某于2017年12月28日21时许,驾驶带有伪造运营证、服务监督卡的克隆出租车运营时,拒不配合民警检查,两次驾车撞击民警执法车辆、北京市交通委执法车辆,后驾车逃跑。
民警追赶过程中,致一辆警车与其他车辆相撞,车内辅警郑某某及保安陈某受伤,经鉴定,郑某某身体所受损伤未达到轻微伤、陈某为轻伤一级。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姚某当庭表示承认。
公诉机关认为,姚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8个月。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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