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与新疆晨报共同联办“立即报”栏目于九月中旬上线,该栏目将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多种方式,曝光环乌高速上出现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也希望越来越多的交通参与者能够提高意识,知法、懂法、守法才能确保您在高速出行过程中安全行车,高速交警也将一如既往为每一位出行的司乘人员服务,用公开透明的执法为您捍卫平安之路。
新疆晨报讯(文/首席记者 张梦雨 通讯员 宋大勇 图/高支队指挥中心提供)大家都知道,在高速路上,电子警察“严查”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那么一些驾驶过程中的小违法,电子警察是不是也能发现?
直击违法现场:
新疆晨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指挥中心了解到,近期就有三位驾驶员开车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这三位驾驶员将受到一次记2分并处200元罚款。在监控探头拍摄的高清图片中,新疆晨报记者非常清楚地看到,三位驾驶员都没有系安全带,而其中一辆小客车内,驾驶员和副驾驶俩人都没有系安全带。
说法:
“安全带”等于“生命带”,随着近年来高速交警始终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作为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开车之前系好安全带已经成为很多驾驶员的良好习惯,但是仍然有个别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并没有养成良好的安全驾驶习惯,往往在遇到交警检查时才想起系安全带。
车辆发生事故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客不系安全带,会与车顶棚、前窗玻璃、转向盘、仪表盘等猛烈碰撞,产生致命的伤害。不使用安全带的人在碰撞事故发生后弹出车外的可能性和受伤后住医院治疗时间,分别比使用安全带的人要高10倍和增加2~4倍。
处罚:
为此高速交警还将继续依托电子警察严查驾驶员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一次记2分并处200元罚款,而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受到20元罚款。各大队民警也将继续在路面对于车内乘客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展开严查,请驾驶员在开车时务必先系好安全带再启动车辆,在进入高速公路时必须提醒车内乘客系好安全带。
交警提醒,如果您的车辆安全带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交警将按照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请您及时排查安全带故障避免安全设施“带病”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