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上执法再添“利剑”

   2018-05-31 中国海洋食品网5530
核心提示:5月30日,福建省3艘300吨级渔政执法船建成回闽靠泊福州维权基地码头,并将于近期陆续入列。福建省海上执法再添“利剑”。当天上

5月30日,福建省3艘300吨级渔政执法船建成回闽靠泊福州维权基地码头,并将于近期陆续入列。福建省海上执法再添“利剑”。

当天上午,中国渔政35301、中国渔政35501驶抵福州维权基地码头与早前回闽的中国渔政35009船会合。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张思荣,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王金健,总队办公室、指挥装备处,直属二、四支队,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分别登船欢迎3艘执法船建成回闽。

据悉,此次建成的三艘渔政执法船于2016年11月份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01研究所设计、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工建造,分别隶属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中国渔政35009)、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中国渔政35301)和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中国渔政35501),船型相同。船上配备有先进的通讯、导航和执法等设备。

这3艘渔政船投入使用后,将大大提升我省海洋渔政执法能力,为依法打击海洋与渔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海洋与渔业资源,维护海上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船艇是海洋与渔业执法的必需装备,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海洋与渔业执法的能力。近年来,随着我省参与执行国家海洋巡航执法任务以及省内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各项工作的开展,我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建设海洋与渔业执法装备。目前,我省拥有大吨位省级执法专用船共4艘,包括1500吨级的中国海警2115船和1000吨级的中国海警2112船,600吨级的中国海监8003船以及500吨级的中国渔政35001船。此外,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我省还拥有100吨级~300吨级的执法船各25艘、执法艇52艘,分布在各市县支队(大队)。目前,沿海设区市支队均达到了各有一艘大型执法船,县(市、区)执法大队各有一艘船(艇)、一辆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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