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长时间照射、乱鸣笛,令不少驾驶员深感其烦,同时也易引发交通事故。5月3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从5月4日起,成都市将再次升级“电子警察”设备,首次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和违法鸣笛两种违法行为纳入到“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管理。此次升级的“黑科技”有哪些亮点?成都哪些路段将启用呢?成都交警对此也作了权威解答。
此次电子眼升级有哪些亮点?
“其实,在今年2月7日,就已经在部分路段启用了5套设备来抓拍违法使用远光灯的驾驶员。”成都市交管局科技信息处智能交通技术保障科副科长徐海丰介绍,本次电子眼升级,主要是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和违法鸣笛同时纳入到了非现场执法管理。
“抓拍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其抓拍设备由两个网络摄像机组成,一台用于监控路面,并同时获取车牌及车身颜色等信息;一合加装偏正减光镜片,用于抑制夜间行驶车辆前照灯区域强光,捕获车灯开启状态。”
徐海丰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国内机动车前方一般有4个灯光,“当开启远光灯时,4个灯光将全部亮起,电子警察将准确抓拍下来。”在电子眼抓拍之后,后台也会通过人工进行核实,核实确定后,将通过短信了方式告诉车主。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抓拍违法鸣笛也纳入了本次系统升级,据悉,该套电子设备分别安装在东大街与城守街交叉口、蜀都大道东风大桥东口。
电子眼抓拍后,如何处罚?
据了解,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者,按照《道法》相关规定,罚款100元扣1分;而违法鸣笛者罚款50元记0分。未来,还将根据升级版“电子警察”的实际使用情况,在成都市进一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