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高速"控距神器"天津上岗 未保持安全车距罚200元

   2018-05-03 人民网天津频道3270
核心提示:高速交警和技术人员测试新增设的电子警察高速公路路侧设置车距确认标志从天津市交管局获悉,5月1日,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增的“两类

全国首批高速

高速交警和技术人员测试新增设的电子警察

全国首批高速

高速公路路侧设置车距确认标志

从天津市交管局获悉,5月1日,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增的“两类设施”中第一批已通过全流程测试,津蓟、荣乌高速公路的新增摄录设备已经开始试运行。其中,用于车间距管控的电子警察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用。

据介绍,5月1日,交警高速支队在津蓟、荣乌高速公路率先投入使用10处电子警察进行试运行,期间摄录到的违法暂不录入系统。5月底前,全市高速公路范围内将正式开通50处新增电子警察。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处以200元的处罚(驾驶证不记分)。

相关技术人员介绍,“车间距检测”是建立在电子警察系统和车牌识别基础上的检测系统,其与电子警察系统共用车头抓拍相机和智能终端管理设备,同时还增加了一台车尾抓拍相机、一台测速雷达、一个补光灯。对于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交通违法行为,该系统实现了摄录抓拍功能。车辆发生此种违法行为时,该系统监测抓拍到两张车尾照片、一张车头照片,可从车尾照片中看出违法车辆与前车的间距和位移情况,并将车头与车尾照片比对,确定违法车辆前后号牌一致后录入系统。

交管部门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车距与控制安全车速的关系密不可分。驾驶员应根据所驾驶的车型及所处车道,按照沿途交通标示牌指示严格控制车速,变更车道后应及时调整到符合规定的车速。遇到能见度较低的气象条件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很快,驾驶时肉眼是很难判断本车与前车的车距。在此次“两类设施”建设中,天津市各条高速公路路侧新增了一批高速公路车距确认标志、标线,驾驶人可通过观察这些设施确定和保持安全车距。

据了解,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增的50处电子警察点位除具备车间距抓拍功能外,还能实现全区域高清视频巡查、定点测速、区间测速、占用应急道抓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型车长期占用一车道等)抓拍、不系安全带抓拍、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驾车接听手机等)抓拍等功能,并采集交通数据信息,为科学决策,精准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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