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交通强省建设起步之年,也是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徐盐支队第三大队按照省厅、高管局、徐盐支队“转作风、严管理、强服务”要求,落实“两保一强”部署,突出以“质量”建设为中心,围绕规范执法文书质量、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质量、执法质量三个方面狠抓落实,首推执法视音频记录规范,实现执法质量提升“看得见”目标。
执法视音频记录规范,整合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综合执法车、高速路面监控摄像、执法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资源,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规范,从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取证、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制作、当事人陈述申辩、处罚决定书下达等环节,对照执法“三个质量”要求予以具体细化,达到从视音频载体上直观感受到执法全过程的效果。
执法证据“三性”“看得见”。视音频规范中强调抓案件中心证据,紧扣案件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的认定。
一是关联性。规范要求案件相关的图像视听资料、文书证据与案件违法事实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重点要突出违法事实的因果关系与证人证言,《交通行政勘验笔录》、《交通行政案件询问笔录》等文书达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录像、照片)的高度统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二是合法性。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精神,证据的合法性要在形式上和取得方式上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按法定程序,严格履行立案报告审批制度,准确依违法事实定性违法案由,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履行告知义务,明确整改时限,在法定时限到期后依法处罚,在送达回证上要请相关人签字确认,在函告相对人是否收到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信函时要进行查证,确保行政处罚每一个环节符合法定要求。
三是真实性。规范要求案件涉及相关图像视听资料要保持原始状态,将查处违法行为采集的照片(音像)证据,直接下载到指定的电子储存器,并刻录光盘随处罚案卷归档,以备所需时查证。不能采取编辑或配音等方式保存,严禁出现擅自替相对人签字或采取电子档打印未经相对人确认直接进入卷宗。如非现场执法中,从收费站提取超限超载数据、图片、收费站证明证据,认定违法事实时,当事人提出疑义,执法人员必须按证据“三性”规范,向当事人出具收费通行数据相关证据,并在询问笔录中体现。再如当事人质疑并出具的相关证据真实有效,执法机关必须采纳,报单位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执法监督“看得见”。规范要求实施案件法制机构初核,单位负责人审批的二级审核制,重大、复杂案件或拟给予较重处罚的案件,办案人员提请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单位负责人、法制机构及案件相关人员参加,制作《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符合听证条件(较大数额罚款),需要报上级会审,要将涉案证据全部材料,《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形成的处理意见呈报上级审查同意,方可下达处罚决定。大队对已结交通行政案件在醒目位置将执法全过程予以公示,按月实施已结案件会审。
执法精细化服务“看得见”。规范要求检查车辆或执行公务时,视频中清晰记录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用语规范,敬礼表明身份,使用问候语,出示执法证件,并清楚地告知对方执法主体的名称。例如:“你好!我们是XXXXXX(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件,请看清”。同时执法中要体现“一站式”便民服务举措,明确知高速公路运行信息、许可、综合业务、应急救援等咨询联系方式,贯彻“八项承诺”,实行政务公开、阳光执法、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快速反应机制等八项为民服务举措。
执法视音频记录规范的实施,是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部门适应新时代改革发展迈出的第一步,对提升执法质量推动为民服务能力与水平提质升级,促进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现代治理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