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即民用轻小无人驾驶航空器,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最大起飞重量大于等于0.25千克、小于7千克,并从事非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意见稿明确表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无人机改装、系统破解等服务”,并且无人机首次飞行时,需要“通过激活认证的方式登记所有人的姓名和移动电话号码”,不得在以下区域上空飞行无人机包括“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以及民用航空航路、航线”。 深圳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称为“无人机之都”,众多知名深圳无人机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往全球。深圳市政府在意见稿中,也有意在确保安全和产业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上个月,《无锡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发布,而无锡也成为全国首个对民用无人机颁布管理办法的地级市。办法不仅解决了政府部门管理职责分配、实名登记购买、飞行秩序维护等问题,且详细规定哪些区域不能飞、哪些行为不能有、违法违规飞行将面临哪些处罚。同月,四川省也发布了相关新政。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多家通用航空企业因“黑飞”遭民航局处罚。民航局局长冯正霖也曾透露,为继续推动通航这一新兴产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包括:加强和改进通航安全监管工作,突出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这个监管重点,加强“低慢小”航空器运行监管;加快通航规章标准和制度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