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十五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

   2018-10-23 3728状态
展会日期 2019-08-15 至 2019-08-17
展出城市 乌鲁木齐
展出地址 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3号
展馆名称 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 新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 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展会说明
第六届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暨

2019第十五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

第五届新疆国际消防安全装备暨应急救援设备博览会

 

一、展会介绍

第六届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暨2019第十五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第五届新疆国际消防安全装备暨应急救援设备博览会(以下简称“亚欧安博会”)定于2019年8月15日至17日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2、3、4、5、6、7号馆举办。

亚欧安博会将继续创新展会的服务内容和形式,以“紧抓“一带一路”新机遇,智慧安防助推城市发展”为主题,通过产品展示、行业论坛、技术交流、科技普及等活动于一体,重点展示智慧安防体系、警用装备、消防技术与产品在“一带一路”经济带核心城市建设工作中的发展与应用。亚欧安博会的举办,对促进新疆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往来,加快区域经济合作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以信息共享、交流合作为主要方式,将先进技术和尖端设备运用到各行各业,为新疆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亚欧安博会将在原有“智慧安防、消防应急、警务技术保障”展区基础上,扩大展会规模,延伸展会内涵,细分展品类别,重点打造“智慧安防、人工智能、警用新产品展示、消防新产品应用、军民融合设备、安保服务展示”等专业版块。

我们将继续秉承“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服务用户”的办展宗旨,发挥好亚欧安博会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在整合工程商、集成商、终端用户、公检法司等优质资源共享的同时,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产品交易和交流为目标,全力构筑西北及中亚最佳智慧安防、警用装备、消防产品采购、服务、信息交流的宣传展示平台。诚挚邀请您分享行业最新技术和产品,共同探讨市场发展趋势,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二、2018亚欧安博会回顾

亚欧安博会的前身为新疆警用技术装备与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已连续成功举办了14届,通过近几年的培育已逐步发展成为立足西北,辐射中亚的专业性安防展会,累计服务参展企业4400余家,接待专业观众近28万余人次,已发展成为西北和中亚至关重要的行业例展,为全面提升西北地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技术和水平,开拓国内安防行业的外贸领域,为新疆及周边国家的安防行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五届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暨2018第十四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第四届新疆国际消防安全装备暨应急救援设备博览会(以下简称“亚欧安博会”)已于2018年8月16日至18日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2、3、4、5、7号馆成功举办。

本届展会为大家呈现了安防产业欣欣向荣的景象,再一次证明了亚欧安博会作为西北地区最优质的安防采购、服务、信息交流的宣传展示平台,吸引了国内外知名的参展商,包括海康威视、浙江大华、同方威视、中电科三十八研究所、旷视科技、明华科技、强力巨彩、立昂技术、新疆熙菱等400余家企业,展示了其行业内先进的技术与装备。

本届展会同期成功举办了2018全球安防产业圆桌会议、2018中国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高峰论坛、2018中国治理体系现代化暨智慧司法高峰论坛、“让世界更安全,让生活更美好”ICT智能安防驱动智慧城市融合发展论坛、2018第三届新疆警用装备与反恐防爆技术发展论坛、新疆安防工程商百强颁奖典礼&安防工程商大会、2018新疆安防杰出贡献奖颁奖等活动、新疆无人机应用发展高峰论坛。来自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美国、韩国、德国、法国、瑞典、日本、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多位政府机构、行业专家、优秀企业参会参展,现场也吸引了全国各地公检法、工程商、集成商、研究院、终端用户等专业观众,同时也吸引到了多个省市的安防协会等行业重要机构的参与,体现了展会较高的专业化程度。

三、展会时间、地点安排

展会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2、3、4、5、6、7号馆(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3号)

布展时间:2019年8月13日—14日(10:30-19:00)

展会时间:2019年8月15日—17日

撤展时间:2019年8月17日(下午16:00)

四、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全国城市安防协会合作互助联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治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国际支持:亚欧安防产业联盟

亚洲太平洋安保协会

俄罗斯安防产业协会

俄罗斯安防规范标准制定委员会

哈萨克斯坦安防行业协会

吉尔吉斯斯坦非政府安全保卫组织联盟

亚美尼亚共和国私人安保组织和保安培训联盟

阿拉木图投资与贸易联合会

台湾中华安防协会

主办单位:新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

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承办单位: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五、参展范围

视频监控:视频监控防范系统(前端、控制、显示、传输等);

一卡通:门禁、考勤、停车场、出入口控制、巡更;

防盗报警:探测器、报警主机、保险柜、防盗锁;

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智能锁、楼宇自控;

视频会议及公共广播: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摄像机、视频会议软件、公共广播、专业广播机柜、广播麦克风、报警音发生器;

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AR/VR软件、模式识别、智能穿戴、智能硬件平台及方案、智能控制;

生物识别:指纹识别、面部识别、虹膜识别、静脉识别、防伪技术;

警用装备:无人机、执法装备、防护装备、安检排爆、技侦装备、通信设备、警用交通;

智能交通:智能交通产品、交通安全设施、车辆检测、卫星导航、公共交通、交通装备;

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器材、消防车辆、消防装备;

应急救援:应急救援与逃生设备;

军民融合:军事通信、北斗导航、军事车辆、指挥系统、应急救援、空管系统、无人系统、后勤装备、仿真训练、军用新材料、防雷防爆设备、雷达设备;

安全保卫:特保服务、保安服务、金融押运、海外安保、信息安全;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民用消费类安防产品等其他社会公共安全产品。

六、参展费用

参展费用

   1、国际标准展台:3X3=9M²:国内企业8800元/个,3X4=12M²,国内企业12000元/个,3X5=15 M²,国内企业15000元/个(角位展台加收10%(含中英文楣板、三面围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两盏射灯、地毯、会场保安、会场清洁等);

  2、室内光地(36M²起租):900元/M²、外资企业$200/ M²(自付施工管理费:¥12元/M²,施工押金:¥50元/M²)——特装展台限高3--4.5米。

 

(1)展会会刊将在展会现场广泛派发寄送

版位

印色

规格

单价(元)

封面

彩色

210*285

25000

封底

彩色

210*285

15000

封二

彩色

210*285

12000

封三

彩色

210*285

10000

内彩

彩色

210*285

5000

(2)证票广告

项目(单面)

费用(元)

单位尺寸(㎜)

门票广告

¥10000/1万张

210×高90

手拎纸袋广告

¥50000/1万个

宽230×高320×厚80

参展证广告

¥5000/1千张

宽100×高70

参观证广告

¥20000/1万张

宽100×高70

参观指南广告

¥20000/1万张

245×170

(3)现场广告

项目

规格

(长×高)

备注

单价

(元/展期)

彩拱门

跨度22m

气氛营造

5000/座

预告牌(大)

30m×5.5m

含设计、制作、安装.户外高清晰喷绘

30000/面

预告牌(小)

12m×3.1m

含设计、制作、安装户外高清喷绘

20000/面

刀旗(前广场灯杆、围栏)

0.6m×1.6m

含设计、制作、安装.户外高清丝网印刷

400/面

地面广告喷绘馆内主通道

 

含设计、制作、安装、清理户外高清晰车贴

200/㎡

展馆入口右侧广告

16m×6m

含设计、制作、安装户外高清喷绘

20000/幅

展馆室外三角立柱

5.15m×15.5m

含设计、制作、安装户外高清喷绘

20000/幅

八、同期会议活动

1、2019亚欧安防产业圆桌会议

2、2019中国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高峰论坛

3、2019中国治理体系现代化暨智慧司法高峰论坛

4、2019第四届新疆警用装备与反恐防爆技术发展论坛

5、2019新疆安防工程商百强颁奖典礼&安防工程商大会

6、新疆无人机应用发展高峰论坛

7、2019新疆安防杰出贡献奖颁奖

九、参展须知

拟参展企业收到参展文件(参展邀请函、参展合同、展位图)挑选展位后,清晰填写《参展合同》并加盖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传真至展会组委会。展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会刊广告及现场广告内容请于7月30日前将设计好的内容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参展手册(日程、交通、住宿、货运、租赁、展位搭建要求、展会活动、展会广告、公安消防要求、规章制度等有关事宜)将于2019年7月15日前发送给已参展企业。

十、汇款请汇至组委会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支行

单位账号:3002021809100117285

银行行号:102881002188

参展企业在参展合同签署生效3个工作日内,向组委会支付总参展费用总额或不低于50%的定金,余款于布展前7个工作日内,汇入组委会上述指定帐户。如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参展费用定金或余款,组委会有权取消或调换其展位。具体说明见参展合同描述。

参展合同书后附参展商意向客户调查表,请各参展企业认真填写,以便有征对性地邀请参观观众。

十一、其他说明

非组委会因素造成参展企业不能参展,已付费用不予退还。

展位分配顺序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挑选”。

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参展费用或需要调整展位面积的,组委会有权调换或取消其展位。

十二、注意事项

1、凡是国家及公安部门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器材,即不准参展,更不准私自带入场内销售。

2、凡是需要举办技术研讨,新产品推广会的单位,请将研讨会内容、新产品简介、主讲人资历等有关资料在会前一个月报组委会。

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小静
手机:
电话: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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