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置:由护颈、护肩、护前胸、护后背、护小腹、护椎、护裆、护臂、护肘、护手、护膝、护腿、护脚、防暴头盔、手套组成。
2.防暴服尺寸:均码(无需根据不同身高选择不同尺码的防暴服,每件防暴服均可通过调节带实现大、中、小码转换),适合165cm-185cm身高警务人员穿戴。
3.防护层:四肢防护层使用PE和软质吸能材料制成,前胸防护层由PC和软质吸能材料制成,后背防护层使用2.0mm1.配置:由护颈、护肩、护前胸、护后背、护小腹、护椎、护裆、护臂、护肘、护手、护膝、护腿、护脚、防暴头盔、手套组成。
4.防护严密:从肩到脚,全身各主要部位全面防护,有效防护面积达85%以上。
5.强度高:由PC(聚碳酸酯)和HDPE(高密度聚乙烯)制成,防护层背部有锰钢防刺片,能有效防御刺刀、匕首、棍棒、砖石、化学液体的袭击。
6.活动自如:由34块形状各异的特种模板组成,穿着该服后蹲、跑、跳、转体、屈身等不受限制,可携带武器、盾牌、活动自如。
7.防护面积:前胸及裆部≥0.10m2;后背≥0.10m2上肢≥0.18m2;下肢≥0.30m2。
8.结构连接强度:插扣强力> 500 N;尼龙搭扣的扣合强度> 7.0N/cm2;连接带强力> 2000 N。
9.防刺性能:防暴服的前胸、后背及前裆用GA68规定的标准试验刀具,以20J动能垂直刺入防护部件,刀尖不穿透。
10.耐冲击性能:将防暴服任意防护部件置于刚性平面上,以120J能量冲击,相应部件不破损、开裂。
11.击打能量吸收性能:将防暴服的前胸、后背部件分别平放于标准胶泥上,以100J的能量冲击,胶泥压痕深度不超过20mm。
12.高温耐冲击性能:将防暴服放入温度为+55℃±2℃的恒温箱内保持4h后,进行耐冲击性能试验,检验结果满足耐冲击性能的要求。
13.低温耐冲击性能:将防暴服放入温度为-20℃±2℃的恒温箱内保持4h后,进行耐冲击性能试验,检验结果满足耐冲击性能的要求。
14.阻然性能:防护部件表面燃烧后的续燃时间≤10S
15.抗老化:自然环境下,在技术指标要求范围内,整体防暴服材质性能可保持8年左右。前胸盔甲层防护性能可保持10年左右。
▲16.防暴服通过公安部科研鉴定,附公安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
▲17.制造商生产的防暴服是经公安部批准,允许使用印制警察字样、佩带警徽标志的厂家生产,附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盔甲服印制警察字样、佩戴警徽标志的通知》文件复印件。
18.基本型防暴服总质量:<8公斤(以检测报告中“质量检测”的数据为准)。
▲19.防暴服制造商必须是公安部《防暴服生产企业名录》入围企业。
▲20.防暴服执行标准:必须是公安部《GA420--2008防暴服》标准,附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21.防暴服保险单承诺保险金额30万元。
▲22.提供防暴服专利证书复印件。
★23.如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国出具的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